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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办公室装修签订精装修房合同

签订精装修房合同

千万警惕四大问题

很多购房者发现,买精装修商品房与毛坯房在签订合同时并无太大区别,不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专家建议,最好的办法,就是签订一份周详的补充协议,或再和开发商另签一份《杭州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重点关注四个问题。

第一个要点就是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精装修房屋装修过程消费者不能从始至终地进行监控,所以很多业主会对工程质量心中无数,这时,可以利用购房合同来弥补其中的缺陷。

专家提示:首先,在合同里明确工程适用的施工规范,可参照建设部颁布的“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其次,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验收标准,建设部有适用于全国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合同中应明确装饰工程的监理公司,要求开发商最后出具合法监理公司的报告。

第二个要点就是住宅内的各类建材及设备。精装修房屋工程使用的各种主要材料在合同当中应该准确无误地表明,不要有任何遗漏,包括材料的品牌、型号等。别看这个问题不起眼儿,很多投诉都是因此而起的。

专家提示:全面约定精装修所用的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等级、质地、颜色、产地、价位,尽量避免使用“优质”、“高档”、“先进”、“相当于”、“不低于”等含糊字眼。如果有可能出现项目变更,在合同中同样要进行约定。有的消费者在补充协议中就简单地签一条“精装修标准与样板间一样”,这样签则会出现样板间拆了,消费者死无对证的问题。上海市曾经发生过一个案例,因全装修房建材货不对板,购房者与开发商对簿公堂。但开发商在第一次庭审后竟然拆毁全装修样板房,导致法院无法查明事实真相。

第三个要点就是环保问题,也就是竣工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问题。目前国家颁布了“十种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以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这些标准以及规范是强制执行的行业法规,所以应该在购房合同中有所体现。

专家提示:对于准备购买精装房的准业主们应该注意,首先,开发商购买的材料必须符合上述标准的要求,不能超标;其次,工程竣工以后开发商应该根据国家标准请权威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工程使用材料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或者最后提供的室内空气检测报告超过国家标准,都属于违约行为。

第四个要点就是住宅的保修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很多业主不太重视,有人认为没必要,有的认为太麻烦。但实际上,住宅装修的保修十分必要,甚至可以说是必不可少的,在合同里要特别标注。

专家提示:由于一些工程项目一次完成后质量不到位,或者很多工程项目是需要“时效”的,因此一些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时不一定能够检查出来它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而必须通过使用才能发现。目前国家已经把住宅的装修保修期规定为两年,也要提醒您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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